共犯者(下)(2 / 2)
这场雨终于是停了,凌晨两点,温晚池架着已经站不稳的姜岛泽走出酒吧。夜风拂过两人发烫的脸颊,带着初秋特有的清爽。姜岛泽整个人靠在温晚池身上,脑袋垂在她肩窝处,呼出的气息带着荔枝和酒精的甜香。
“温老师”他的声音含糊不清,呢喃着,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你知道酒精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活动吗?”
温晚池小心翼翼扶着他:“嗯,看来还没醉到忘记生理学知识。”
他们这两个醉鬼,跌跌撞撞地走进一家24小时便利店。温晚池把姜岛泽安置在加热柜前的椅子上,自己走向冷柜拿了两盒牛奶。
“选吧。”她回到姜岛泽身边,晃悠手中的牛奶盒,“原味还是蜂蜜?”
姜岛泽额头抵着加热柜的玻璃门,眼睛半闭着:“你经常这样带人喝酒吗?”
“只带过你。”温晚池把蜂蜜味的塞进他手里,“知道为什么吗?”
姜岛泽的指尖在纸盒上轻轻敲击,发出有规律的哒哒声。“不知道”也想不出来,跟着一个不会喝酒的人出来喝酒多没意思啊,自找没趣。
二人坐在外面的长椅上吹着冷风,等酒意彻底清醒之后,回教师公寓的路上,姜岛泽突然在一盏路灯下停下脚步。他仰头看着飞蛾围绕的光源,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最近我总是能梦见‘他’。”
“是吗?”温晚池没有追问“他”是谁。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姜岛泽身边,让他的重量完全依靠在自己身上,像一棵支撑着攀援植物的树。
“嗯我没想忘记,我也放不下。”
“我会承担后果的我来背负”
随后,姜岛泽便不省人事地彻底昏迷过去。他在倒下之前,听见她叫着自己的名字。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温晚池的卧室时,姜岛泽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身上盖着一条浅灰色的毛毯。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水和两片布洛芬,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帮你请了一天假,今天好好休息,客厅的桌子上有早餐,记得吃完再吃药。ps:酒精替代疗法效果不错,昨晚零新增伤口。很棒噢!”下面还画了朵小花。
意外的是,姜岛泽又看到纸条旁附赠着一颗小小的荔枝味硬糖。
奖励啊
那时候他像是明白了,人们为什么会对酒精依赖上瘾、喝得烂醉。酒精刺激大脑的奖赏中枢,产生短暂的愉悦感,让人渴望重复这种体验。使人放松、减少焦虑,长期饮用会导致依赖,维持抑制状态。
以及,他从未得到的救赎。微醺也只是短暂的延缓真正的痛苦到来,他依旧要迎接明日的未知性。
身上的伤口不断提醒着自己:“我不配被你拯救。”
不属于他的就是不属于。温晚池房里的东西一点没动,他整理好床铺,退出卧室,关门离开。
姜岛泽有时会幻想自己的死法。
不是浪漫的、悲壮的,而是狼狈的,像条野狗一样蜷缩在无人知晓的角落,等尸体发臭了才被人发现。他想象自己的皮肤逐渐青灰,指甲缝里积满污垢,而那些自残的伤口——终于不必再藏了——会大大方方地腐烂,向所有人展览他的不堪。
多痛快。
他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天花板的白炽灯刺得眼睛发痛。喉咙又开始发紧,仿佛有双无形的手在慢慢收拢。他下意识去抓脖子,指甲在皮肤上刮出红痕,却还是喘不过气。这种窒息感比疼痛更难熬,因为它没有源头,就像他的痛苦一样,找不到理由,却真实得要命。
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乡下见过的癞皮狗——瘦骨嶙峋,浑身溃烂,却还固执地舔舐伤口,仿佛那样就能痊愈。
真贱啊。
“操”他哑着嗓子骂出声,不知道在骂谁。
也许是在骂他自己。骂这个连崩溃都要挑时间、挑场合的废物。就算今天请假,可明天还有课,他不能顶着一脖子血痕去学校,他又得戴上那副理性得体的面具,回答学生的问题,对着同事和领导点头问好,假装自己是个正常人。所以今晚就算喉咙被掐断,他也得活着。
可现实是,他连这点痛快都得不到。他只能继续扮演那个姜老师,继续用长袖衬衫遮住伤痕,继续在无人处用指甲撕扯自己,像个可悲的瘾君子,靠那点微末的痛感苟延残喘。
多可笑啊。
他盯着地上那摊血污,忽然很想吐。不是因为这血腥味,而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居然还在享受,回味这种被温晚池关心在意的错觉,回忆着她对自己的笑容,说过的那些话。明明骨子里已经烂透了,却还贪婪地嗅着那些廉价的善意,像阴沟里的老鼠偷舔掉在地上的糖渣。
等真正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在贪恋着温晚池身体上的气味。她的卧室、她的被褥、她的梳子、她的水杯、她的香水、她的衣服。
最恶心的是,晨勃的胀痛和下腹黏腻的冷汗一样令人作呕。姜岛泽坐在她的床沿,鼻息间闻着她放在衣柜里的内衣,一边机械地套弄着自己,一边喊着她的名字呻吟低喘,不受控地绷紧腰腹。持续了几分钟,直到射出来的东西稀薄得像掺了水——和他的人生一样,连快感和高潮都是劣质的。
无法在现实中拥有她,便在幻想中“吞噬”她。
“好想和她上床,好想和她做爱,好想被她拥抱,好想被她亲吻,好想与她交合,好想看她羞红着脸,颤抖着身子,抚摸着我。说出来,叫出来,喘出来,一直说喜欢,永远说爱我一个人”
“啊唔嗯看着我,看着我,温晚池请触碰我我不会感到疼痛请再用力些勒紧我快点快啊啊!”
不不不是的自己在干什么?千万不要让她知道,不能让她察觉。只要不说出来,她就不会离开自己。
多龌龊啊。
姜岛泽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布料吸走了他眼角那点湿意,没人会知道他在哭。就像没人会知道,他衬衫袖口下那些伤疤里,有一道特别深——那是他第一次认真想死时留下的。
那颗荔枝糖他拿走了,就藏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可惜没成功。
他活下来了,像条被踢了一脚的狗,灰溜溜地继续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