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 / 2)
瞬间所有人都明白冷氏之前带走沈黛末所有家产的意图,也都明白他在沈黛末心里的地位,别说此刻皇子还未出降,就算真的进了沈家的门,也不一定斗得过冷氏。
因此,这些人对冷山雁的态度更加恭敬起来,将冷山雁视为真正的沈黛末正夫。
“各位一路奔波,风尘仆仆辛苦了,我为各位准备了好酒好菜,大家都松快松快吧。”冷山雁微微屈膝行礼,客气有礼道。
众人一听有酒有肉,瞬间高兴起来。
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个名叫清繁的小镇,虽然距离北境二州不过五十多里,但因为有驻守的军队,因此战火并没有烧到这里,百姓尚且能过上一段平静的日子,但时常因为时常有从北境二州逃难来的难民,带来哪里又被劫掠,哪家的儿子被掳走,哪家的孙女被杀掉的消息,惹得人人惶恐不安。
可这些百姓无处可去,因为他们的土地在这里,本就贫苦的她们靠着土地才能勉强解决温饱,许多家庭一家几口人甚至连一人一件衣裳都做不到,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只不过是延迟死亡罢了。
因此,即便他们整日提心吊胆,却依旧心存一丝侥幸,期盼那些胡人占了北境二州就够了,不要再图南下,给他们一个安生的日子。
因为远离中原繁华之地,清繁镇古朴而肃穆,地面更是没有苏城县那样的青石板铺路,黄土路小道一下雨全是泥浆,脚一踩上去,就回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泥水几乎沾满了她的裙摆。
街道的房屋也大多都是用泥巴块和稻草加在几根木头做的房梁垒出来的,被雨水一淋,空气中满是泥土和稻草湿漉漉的土腥味,以及居民房屋的牛羊猪圈里传出来的膻味和臭味。
路上的行人不多,因为下雨他们都躲在屋子里。
但也正因下雨,天气阴暗,泥巴屋里光线极暗,但他们却连一根灯芯都不舍不得用,就靠着窗户边的自然光线勉强照明,整条街道连个火光都没有。
穿过这条街道,终于看见一栋二层楼的房子,虽然也是用土块垒起来的,但比起刚才经过的民居,已经是豪华限量版了。
乌美等人还没有走到屋前就已经闻到了阵阵饭菜的香味,勾得直流口水,将马匹拴在马厩后,就跟着沈黛末大快朵颐起来。
冷山雁则和白茶、阿邬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碌。
“白茶,羊肉不够了,快去巷子口的李家买一只羊来。”白茶撑着酸痛的腰,说道:“公子,为了整顿饭,咱们已经杀了二只羊了,半扇猪,大家将就一点足够吃了,何必再多买?”
冷山雁道:“这次跟随妻主来的人有35个,再加上之前护送我们来清繁镇的雷宁和府卫们,足有五十多人,这些人甘愿抛弃京城的繁华,跟随妻主另寻前途,就足以证明她们的忠心。因此我们必须招待周到,宁可剩下吃不完,也不能让她们吃不饱,寒了她们的心,快去!”
“是。”白茶只得撑着伞,又去买了一只处理好的羊肉,炖好了之后端上去。
客厅里女人们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谈天说地,好不快活,沈黛末的目光却时不时往厨房飘。
饭后,沈黛末将她们都安排在隔壁的宅子里住下休息,热闹的屋子一下安静。
这时冷山雁才带着白茶等人上前来收拾一片狼藉的餐桌。
“不急。”沈黛末拉着冷山雁坐下。
白茶识趣地拉着阿邬出去。
因为没了多余的下人,所以冷山雁也要跟着打下手帮忙,宽大的袖袍系上了方便干活的襻脖,露出了一截雪白的小臂。
左右无人,沈黛末终于放松了下来,一把抱住冷山雁哼哼:“雁子,我好想你啊,你呢,你想不想我?”
冷山雁轻抚沈黛末的后背,下巴抵在她的颈窝,声音无限轻柔:“想,很想很想。”
自从离开沈府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思念充斥着他的脑子,让他辗转难眠,煎熬地难受。
从前他一觉醒来,便可以看到沈黛末熟睡的面庞,如今再一睁眼,枕边确实一片冰凉。
刚到清繁镇的时候,这里荒凉残破一如他的心境一般,如果不是坚信着沈黛末对他的承诺,他可能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雁子,你害不害怕?”沈黛末忽然问。
“害怕?”冷山雁不解地看着她。
沈黛末说道:“之前那些农民起义的军队,如一盘散沙般,根本不需要花这么时间平叛,师英之所以这么晚才回京,就是跟那些藩镇、节度使们沆瀣一气,为了稳固自己中原的势力,所以北境二州她连管都不管,甚至还逼着皇帝跟柔、匈奴割地求和,议和书怕是这几日就签好了。”
“皇帝虽然将禁军给了我,但师英手握重兵,既有望族卢氏的支持,还有各地的利益盘根错节。而我除了看似荣宠的皇恩,和有名无实的驸马之外,什么都没有。文丞相看似跟我一党,却也并非跟我一条心。”
“一旦师英决心起事,我就是第一个被杀,头颅挂在城门上的人,谁都救不了我,所以我才不甘心当这个棋子,设计将自己贬到这里。”
“这个地方没人管我,我想干什么干什么。而京城没了我,文丞相和皇帝就更加制衡不了师英,不多时就会乱起来,到时候就是我的机会。”“但机会也包含风险,一旦我失败,你也会被连累……会死,你怕不怕?若是害怕,我可以立刻派人将你送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在那里你可以安然地度过——”
她话没说完,冷山雁就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阴郁的雨天,土房子里暗昏昏的,空气中仿佛飘着数不清的尘埃飞絮。
冷山雁牵起沈黛末的手,轻轻吻了吻她的指尖,语气缱绻低柔:“黛娘,我是你的夫郎啊,若是你败了,我陪你赴死,也算成了结发时同生共死的誓言。”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道薄薄的光芒映在眼中,将他的丹凤眼映得格外明亮流丽,在这个略显简陋的家中,美得有一种妖气。
“雁子。”沈黛末心头一暖,无限的暖流涌上心头,紧紧地抱着他。
冷山雁软着身子,像一只没骨头的蛇一般,软在她的怀里,贪恋地汲取着她的温暖,深嗅着她的气息,恨不得将这些日子的分离都补上。
“对了,你吃饭了吗?”沈黛末突然松开了他,问道。
冷山雁从今天一早开始就在张罗饭菜,二个男人在厨房里忙得脚不沾地,明明是厨子却几乎没有吃东西。
“锅里还有一些剩菜。”他道。
“那怎么能行!来吃这个!”沈黛末端起桌边一个被半扣着的碗,一打开里面全是羊肉:“这些可不是吃剩的,是我一早给你夹好留着的。”
“妻主不必记挂着我,其实男子在厨房做饭时,若是饿了就会自己吃两口解决。”冷山雁垂着眸子,有些意外错愕。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这可都是最好的肋排肉,而且都是剃了骨头的。”沈黛末将碗端到他面前给他瞧:“不过就是有些凉了,得回锅热一热,白茶——”
她喊了一声,白茶立马进来将装了满满一碗的肉端走,没一会儿就蒸好送了回来。
冷山雁几乎能想到沈黛末一边跟手下们谈笑风生,却一边将羊肋排骨剔下,碎骨头也挑出来,只留下最好最软嫩的羊肉,盛在这个小碗里,等着一会儿客散了就留给他吃的样子。
重新蒸好的软羊肉端到面前,腾腾的白雾热气熏陶着他的脸,将他本就晶亮的眸子更显得如西湖水波一样,细腻湿润,成婚二年多,分离二个多月,妻主还是像刚成婚时一样疼惜他,细枝末节地呵护着他。